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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出站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

博士后出站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


一、出站流程

1、博士后完成出站考核答辩。流动站博士后管理工作小组组织至少5名专家对其研究工作做出全面评价,2/3(含)以上专家(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同意方可出站。企业博士后的出站考核以企业工作站为主,具体由流动站和工作站参照以上程序协商确定,其中校内评审专家不得少于2人。

2、学院线上线下审核通过所有出站材料,并签字盖章(企业联合招收博士后须由工作站网上先行审批,再由学院审核;省级创新基地仅准备纸质材料;企业博士后需交清所有培养费)人力资源处复审后报安徽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核批。

3、学科博士后同时需到人力资源处(行政二号楼419室)办理离校手续。之后转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迁出户口等,所有校内手续完结后前往新单位报到。

4、外籍博士后须在签证到期日前离境。


二、出站所需材料清单(材料将进人事档案保存,请认真准备且双面打印)


序号

材料名称

注意事项

份数

1

《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按照格式编写装订(胶装),并在系统中上传。

原件3

企业博士后(省级站)只需1

2

《博士后研究工作开题报告》

进站3个月完成原件自己保管,出站时提交

原件2

3

《博士后研究工作进展情况中期汇报表》

进站1年内完成原件自己保管,出站时提交

原件2

4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考核表》


原件2

5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学科博士后、在职博士后、企业博士后国家站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填写,word导出,必须上传标准证件照片,本人签字。(填表时,系统里无法填写的栏目不填,“必填”和未标注必须填写的所有栏目均需如实填写,没有的写“无”)

企业博士后省级站,请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下载模板,如实填写。

原件2

6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企业博士后需企业先行盖章。

企业博士后(省级站)请务必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下载模板(与国家站模板不同,下方有“省级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字样)

注意:表格左下角“流动站设站(或非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签章为人力资源处盖章,学院章无效。

原件2

7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1

8

《接收单位意见表》或《劳动(聘用)合同》或《商调函》或《调档函》

仅全职博士后提供,签字盖章后拍照上传系统

1)如接收单位为需按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的单位(政府机关除外)应明确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为编制内人员;

2)如接收单位为企业,需提供自出站起一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如接收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需由与该单位存在人事代理协议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同意接收档案意见,可单独出具,也可由人才服务机构直接在接收意见表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同意接收档案”。

4)转业(复员)军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原所在部队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证明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门的转业(复员)批函。

原件1份,复印件1


9

校内项目资助结题报告

获校内项目资助者提供

原件3

10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

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提供

需先在基金系统上传基金总结报告,word导出,纸质材料经财务处和学院审核后提交。线上审批通过后上传其他出站材料。(依托企业工作站申请博士后基金的无需提交)

原件2

11

同意其调离(或辞职)的证明

仅更换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

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调离(或辞职)的证明,签字盖章后拍照上传。

原件1份,复印件1

12

同意进站证明

仅进二站人员提供

提交二站接收单位博士后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进站证明

原件1份,复印件1

13

其他材料

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博士后办理本人及家属落户需提供系统提示的相关材料

原件1份,复印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