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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元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在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7.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 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 档博新计划、BC 档)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4月27日。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推荐

3.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120 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 60 名拟获选人员。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于 6 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4年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并于申请时间节点前完成网上申报,准确真实填报各项信息。

  2.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六、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进一步加强宣传、管理与服务,广泛动员在站博士后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并于427日前提交纸质版汇总表(附件2)。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551-62901652

  邮箱:2021820022@hfut.edu.cn 

 

附件1:2024年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指南.pdf

  附件2: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202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岗位目录.xlsx


       人事处                                             202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