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调出(辞职)
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调出(辞职)流程
(人事处,行政二号楼419室)
调出流程:
1、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三个月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调动(辞职)申请表》及以下材料:本人使用或领用的办公用房、实验用房、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国有资产清单;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基地或平台清单;本人指导的在校研究生名单;本人使用的人才周转公寓、公租房或学校的公有住房等清单。
2、由二级单位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将其承担的国家重大、重点项目及学校要求审计的科研项目资料提交审计处审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后,二级单位将调动(辞职)申请表、科研经费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完成证明及其他材料提交人事处(行政二号楼419室)。
3、职能部门审核。人事处会同研究生院、科研院、总务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对离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离职材料提交学校研究。
4、经学校研究通过后,由单位通知申请人到人事处(行政二号楼419室)办理调出手续。
5、申请人办理违约金缴纳等事宜。
6、申请人携带接收单位开具的商调函至人事处(行政二号楼419室)办理转档手续。(转档一般需要半个月)
7、待接收单位接收档案后,申请人携接收单位开具的调令和《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离职办理事项》(人事处网站下载)至人事处(行政二号楼419室)。(接收单位开具调令一般需要2-3个月)
8、人事处开具离校通知单,申请人按学校规定办理离校手续(一月之内未办理完结,可以按自动离职处理)。
9、申请人到人事处领取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和解除合同证明。
10、手续办理完结。
辞职流程:
1、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三个月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调动(辞职)申请表》及以下材料:本人使用或领用的办公用房、实验用房、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国有资产清单;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基地或平台清单;本人指导的在校研究生名单;本人使用的人才周转公寓、公租房或学校的公有住房等清单。
2、由二级单位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将其承担的国家重大、重点项目及学校要求审计的科研项目资料提交审计处审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后,二级单位将调动(辞职)申请表、科研经费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完成证明及其他材料提交人事处(行政二号楼419室)。
3、职能部门审核。人事处会同研究生院、科研院、总务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对离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离职材料提交学校研究。
4、经学校研究通过后,由单位通知申请人到人事处(行政二号楼419室)办理辞职手续。
5、申请人办理违约金缴纳等事宜。
6、申请人携《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离职办理事项》(人事处网站下载)到人事处开具离校通知单,按学校规定办理离校手续(一月之内未办理完结,可以按自动离职处理)。
7、申请人到人事处领取解除合同证明。
8、申请人持调档函到人事处将个人档案转至接收单位。
9、手续办理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