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5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2024年12月31日之前我校正式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中,2024年12月31日前入职的博士学位教职工已开展了个人申报和发文聘任等工作,无须重复申请。
二、评聘条件
1.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工大政发〔2021〕133号文件要求执行;
2.科研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工大政发〔2021〕134号文件要求执行;
3.工程、实验技术等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工大政发〔2021〕135号文件要求执行;
4.高教管理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工大政发〔2021〕142号文件要求执行;
5.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工大政发〔2021〕141号文件要求执行;
6.其他外评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条件依照国家和安徽省、合肥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聘组织
学校组建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各学院(单位)成立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或单位考评组,负责本学院(单位)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审查、资格审核、材料公示、遴选推荐工作。
四、评聘程序
1.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科研、工程、实验、高教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名,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并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并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业绩材料(附件3、附件4等业绩)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和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诚信承诺书(附件8)。
①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符合现任岗位中级职务评聘条件,可申报晋升中级职务。
②原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现任工作岗位不符,调进学校工作达到一年后并符合现任岗位中级职务评聘条件,可申报转评现任岗位中级职务。
③原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现任工作岗位相符,调进学校工作达到半年后并符合现任岗位中级职务评聘条件,可申报晋升中级职务。
④原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现任工作岗位不相符,调进学校工作达到一年后并符合现任岗位中级职务评聘条件,可申报晋升现任岗位中级职务。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附件5),并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和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诚信承诺书(附件8)。
①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来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聘任初级职务。
②具备硕士学位,来校工作时,过去未定过专业技术职务或虽定过初级职务但与现任工作岗位不一致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且考核合格后,可聘任初级职务。
(3)符合下列条件者填写《新调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聘任表》(附件6),并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有资格证书、调入之前相关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和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诚信承诺书(附件8)。
2024年12月31日之前调进学校的教师、科研、工程、实验、高教管理、学生思政政治教育人员(包括少数毕业派遣来校的),原已具有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与现任工作岗位相符,须评审认定资格并聘任原有相同级别职务(过去应填报而未填报的人员,现在应予补办)。
2.已经取得图书资料、档案、出版、会计、统计、审计、卫生、中小学教师等其他外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名,填写《外评系列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聘任表》(附件7),并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有外评系列职称资格证书、原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和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诚信承诺书(附件8)。
3.各学院(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填报的职务系列与其现任工作岗位是否相符。同时严格核实、查验申报人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有资格证书、教学工作量、论文、专著、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经费、获奖、专利等材料,并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原件材料退回申报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按诚信承诺书中的约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作进一步处理。
4.各学院(单位)公开展示申报人的材料,材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报送给评审组织。
5.各学院(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单位考评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推荐意见并汇总形成《2025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9)报送学校。
6.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开展评审工作。
7.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公示无异议者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学校予以聘任。
五、评审费
申报人员进入校园网个人信息门户,点击“缴费平台”,申报中、初级职务的评审费为每人100元。
六、几点规定
1.请各单位有关人员认真阅读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2.图书资料、档案、出版、会计、统计、审计、卫生、中小学教师等我校外评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参加安徽省或合肥市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考试),评审(考试)通过且其任职资历符合我校有评审权系列资历要求,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聘任。
3.本次申报的评审材料必须是2024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计算任现职时间和来校工作时间的截止期也是2024年12月31日。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且评审通过的人员,若为晋升则其任职资格与聘任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若为转评则其任职资格与聘任的时间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
(2)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其任职资格与聘任的时间从见习期满算起。
(3)填写《新调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聘任表》且原有资格认定通过的人员,其聘任时间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
(4)填写《外评系列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聘任表》且其现有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其聘任时间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
4.申报者要按本人工作的主要岗位确定申报的职务系列,根据申报系列相应的条件进行评审。
5.曾经以“双肩挑”身份在我校已经评聘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现已硕士或博士毕业重新入职,必须根据自身的岗位情况,选择填写相应的表格重新申报中初职。
6.不转系列的应填写《新调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聘任表》;转系列的应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重新评审。无论校外调入或校内调动,凡转换了工作岗位,现岗位与原有任职资格不符的,原则上都应转评并聘任新的职务,尤其是转到我校无评审权系列职务的,必须转评后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
七、时间安排
11月19日,学校发布通知,各单位布置此项工作。
11月28日之前,申报人员填写各种表格,并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到单位。
12月12日之前,各单位审核、公示申报材料,考核并确定推荐名单,将《2025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9,纸质和电子版)及评审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科(邮箱:szk@hfut.edu.cn)。
12月17日之前,申报人员在学校缴费平台上交纳评审费。
12月30日以后,学校审核、评审、公示、聘任。
联系人:冯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62901085,办公室:二号行政楼424室。
附件:2025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相关附件材料.rar
人力资源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