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7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5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150人以内。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正式书面通知。
5.在本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国家财政资助的派出类项目获选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7.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三、申报时间
3月10日—9月25日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推荐
3.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正式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予以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拟于10月公布获选结果。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登录申报系统查询获选情况。
五、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并于申请时间节点前完成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六、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进一步加强宣传、管理与服务,广泛动员在站博士后申报“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
联系人:李老师 0551-62901084
附件: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人力资源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