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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7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面向内地博士申请,获选人员将进入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60人。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内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7.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 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香江学者计划。

三、申报时间

3月10日-5月6日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推荐

3.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按照计划资助人数1:2的比例评选出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拟获选人员。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指南》及项目岗位目录(附件1和附件2),并于申请时间节点前完成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2.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六、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进一步加强宣传、管理与服务,广泛动员在站博士后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并于5月6日前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至邮箱2020800011@hfut.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0551-62901084

 

附件1: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xlsx

附件3: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xlsx

 

                            人力资源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