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在立德树人的工作中表现良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20226月以前来校工作),近两年教学科研工作量饱满,且业绩较为突出。

2.40周岁以下(19846月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

3.目前正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者,原则上不在选派范围之内。

4.申请访学专业应为国家重点学科或申请访学高校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申请国内科研院所访学的,由学校进行学科水平审查后确定。访学导师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于访学导师学术水平很高、学术影响力很大的访学申请,如访学导师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学校优先选派。

二、选派类型及期限

选派类型为“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访学期限为1学年(20249月-20257月)。

三、申请程序

1.查阅申请指南

登录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http://218.197.147.24/#/visitor),检索访问接受学校、专业、导师、课题方向目录及其收费和住宿的具体信息(学校资助住宿费不超过4000元/学年)。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申请人,在数据库中可以选择骨干项目的导师和一般项目的导师。

2.联系学校和导师

申请者应在正式申请前与访学学校、导师取得联系,详细了解访学学校的有关要求以及住宿情况,并确认导师仍有名额接受“国内一般访问学者”。青年骨干教师访学项目的导师也可以接受国内一般访问学者教师的申请。

对于没有在《接受计划》中列出的高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如申请人与该导师已有长期合作或联系,对方单位亦已出函同意接受申请人,可按程序提出申请。

3.个人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访学申请

申请者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者按照以下目录提交申请材料:

1.《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1)。申请访学导师的基本情况中要写清楚导师的职称、职务、学术成就、学术荣誉等情况。申请表中最后一页推荐专家意见、接受学校意见等内容暂时不需要填写。

2.对方单位或导师同意接受函件(E-mail亦可)。

五、推荐遴选、派出及管理程序

1.单位推荐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本单位的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结合教师个人申请材料(申请人的教学科研业绩、访学的目的计划及预期成果),经学院(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后向学校排序推荐访学人选,推荐人数不超过2位,并填写《推选国内访问学者排序表》(附件2)。

2.学校遴选

学校组织遴选,择优确定派出人员。

3.派出管理

派出人员根据学校派出文件,向接受高校提出正式申请,并办理相关访学手续。

派出人员派出后的具体管理办法按《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国内高水平大学(院、所)访学进修实施办法》执行。

派出人员访学结束后,对派出人员访学成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按规定予以报销相应访学费用。

请各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于528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者的《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纸质版)和《推选国内访问学者排序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汪老师、冯老师,电话:62901085,邮箱:szk@hfut.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doc

附件2:推选国内访问学者排序表.xls

 

                                      人事处

                           2024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