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批引进人才聘期(中期)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引进人才考核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24年3月31日,须进行聘期考核(全职/非全职引进)及中期考核(全职引进)的人才。
二、考核内容
引进人才首聘期(中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
1.聘期(中期)考核
(1)个人对聘期(中期)工作业绩进行总结,填写聘期(中期)考核表(见附件1、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
(2)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引进人才聘期内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评价。
(3)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对引进人才聘期(中期)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考核意见。
(4)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形成聘期(中期)考核意见和聘期考核续聘意见,并在单位公告栏公示三个工作日。
(5)公示结束后,单位将考核材料和考核续聘意见汇总表(见附件5)报送学校人事处。
(6)学校对考核人员聘期(中期)工作进行评审,评审后形成考核结果和续聘方案。
(7)考核结果和续聘方案报送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职称评审(针对聘期考核中需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
(1)个人对聘期工作业绩进行总结,填写职称考核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3)。
(2)单位对引进人才的聘期工作进行评估,提出考核意见。
(3)学院职称委员会(单位考评组)评审后形成职称评审意见。
(4)单位将考核材料和职称评审意见汇总表(见附件5)报送学校人事处。
四、时间安排
1.填报材料(12月8日-12月14日)
为简化流程,聘期考核和职称评审工作同时进行。请需要参加聘期考核、中期考核及职称评审的人员,按要求填报考核材料,在科研系统完成论文等科研成果认领工作,并于12月15日之前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
2.单位考核(12月15日-12月28日)
各单位按照考核程序进行考核或评审,并将考核意见在单位公告栏公示三个工作日。
3.材料报送(12月29日及之前)
各单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an.Zhang@hfut.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人事处(行政二号楼429室)。
五、其他说明
1.考核人员应如实填报材料,各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并按通知要求组织评审。
2.需进行中期考核的人员:聘期在四年以上,且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处于聘期两年半至三年间的全职引进人才。(考核名单另行通知)
3.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申报的职称须与引进时的职称保持一致。
4.工作业绩应是聘期内以合肥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所取得的成果,填写材料及汇报时应紧扣聘期工作任务,充分展示聘期业绩完成情况并强调突出个人能力。
5.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全职引进人才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非全职引进人才聘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
6.在学校评审环节,全职引进的正高职人员需准备10分钟述职汇报PPT并进行现场答辩(见附件4)。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丹
联系电话:0551-62901353
邮箱:Dan.Zhang@hfut.edu.cn
人事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