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
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67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各博士后流动站按规定招收、已办理进站手续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对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科研活动,特别是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的科研活动,可优先申请资助经费。
二、申请指标
各流动站推荐不超过2名博士后。
三、申请时间及材料提交
(1)申请人于7月19日前将《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校内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提交至各流动站。
(2)各流动站于7月24日前推荐不超过2名博士后至学校,并将推荐人员的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二号楼426办公室,由学校组织遴选推荐10名博士后。
四、注意事项
(1)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只可向工作站提交申请。
(2)2022年度已获资助的博士后,今年不可再申请。
(3)根据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原则上申报人员剩余在站时间不少于一年。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551-62901652
附件: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校内申请表.docx
人事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