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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新计划”介绍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博士后人才计划。该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30万元的资助(含博士后日常经费、科研启动经费和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资助期为2年。设站单位根据资助人选在站期间科研工作业绩,按一定标准或比例给予资助。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3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三)199111日(含)以后出生。

(四)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五)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六)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七)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23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新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11日(含)之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新近进站博士后如获选,其博士后研究期限在公布获选结果日期上顺延24个月。

(八)获选人员须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九)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十)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原则上不得重复获得资助。

三、薪酬待遇

国家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30万元的资助(含博士后日常经费、科研启动经费和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资助期为2年。

入选我校“博新计划”人员年收入不低于24/年(不含国家资助);在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以及其他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方面享受学校教职工同等待遇;除学校提供的薪酬待遇以外,可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另外享受学校各类成果奖励等;在站期间如达到职称晋升条件,可参加评审,指标单列;可享受校内青年教师公寓免租两年或按照1200/月标准提供两年租房补贴。

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可以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在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中单列在站博士后申报名额。

四、申报时间安排

215315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316322

学校网上审核

3月下旬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展通讯评审

5月上中旬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会议评审

5月下旬

公布获选结果

办理进站

公布后3个月内须办理进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身份证明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为在线生成或上传原件扫描件,上传文件须为PDF格式。

(一)申请书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并生成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自行线下填写无效。

(二)《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后完成填写、签字并上传原件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3)。

(三)身份证明材料

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四)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六、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进一步加强宣传、管理与服务,广泛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合作导师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七、联系方式

学校各流动站概况及联系方式:

http://rsc.hfut.edu.cn/bshryzp/list.htm

学校博士后交流QQ群:292306354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551-62901652

邮箱:2021820022@hfut.edu.cn

 


附件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pdf

附件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4: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专家评审指标.docx

 

 

人事处

      202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