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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省部联合资助引进项目申报通知

2022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省部联合资助

引进项目申报通知

 

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省部联合资助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6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省部联合资助引进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开展的博士后引进资助项目,目的是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二、申请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须为近 3 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中

国籍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申请人不能为中外合作办学博士)。

(三)申请人一般应为在国内没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或新近进站人员。新近进站人员应是202221日之后进站的,在国内的累计博士后在站时间应未满 6 个月。

(四)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50名的高校,或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150名(以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 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10名的高校。

(五)申请人自主联系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获得流动站设站学院正式推荐。

(六)申请人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 20个月。

(七)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八)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九)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十)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填写《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省部联合资助引进项目申请表》(附件1),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和纸质件均报送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学院。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需合订成1册,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复印件)和英文水平证明。

2.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流动站须于74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附件2和申报人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二号楼426办公室,并将汇总表和申报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021820022@hfut.edu.cn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拟进站的获资助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二)项目获资助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站。

(三)获资助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有关规定管理。

(四)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则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及时通知有意向的申报人员,特别要加强对博导和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以及海外对口合作高校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外籍、留学回国人员加入博士后研究人才队伍。


附件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省部联合资助引进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申报汇总表.docx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551-62901652

邮箱:2021820022@hfut.edu.cn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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