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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通知

2022年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通知

一、项目介绍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元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7.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 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22 10 日—4 15 日。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香江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填写要求可咨询各单位联系老师(见文末)

2.学校审核、推荐

3.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100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并确定不超过50名拟获选人员。

申请人可于5月下旬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获选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并于申请时间节点前完成网上申报,准确真实填报各项信息。

2.“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派出项目”优先参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六、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进一步加强宣传、管理与服务,广泛动员在站博士后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并于415日前提交纸质版汇总表(附件2)。


学校各流动站概况及联系方式:

http://rsc.hfut.edu.cn/bshryzp/list.htm

学校博士后交流QQ群:292306354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551-62901652

邮箱:2021820022@hfut.edu.cn

    人事处

                              2022218


附件1: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