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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通知

202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通知

一、项目介绍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简称“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获选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 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未进站的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3.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接收单位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以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 U.S.News & World Report 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国(境)外高校或研究机构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须另附说明。

4.国(境)外接收单位邀请函应写明申请人基本信息、工作时间和期限、主要研究内容、给予资助金额。

5.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赴外工作国语言的听说、读、写能力。

7.专业领域优先考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9.获选人员派出时间计入博士后在站时间,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博士后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

、申报时间

2022210-415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022210日至2022415日期间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填写要求可咨询各单位联系老师(见文末)

2.学校审核、推荐

3.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获选结果拟于5月下旬公布。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并于申请时间节点前完成网上申报,准确真实填报各项信息。

2.“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派出项目”优先参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六、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进一步加强宣传、管理与服务,广泛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在站博士后申报“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并于415日前提交纸质版汇总表(附件2)。


学校各流动站概况及联系方式:

http://rsc.hfut.edu.cn/bshryzp/list.htm

学校博士后交流QQ群:292306354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551-62901652

邮箱:2021820022@hfut.edu.cn


        人事处

                              2022218日   


附件1: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