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企业博士后联合培养单位须向合肥工业大学支付培养费用,具体以三方协议内容为准。
一、合肥工业大学账户信息
户名:合肥工业大学
银行账号:176703468988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宁国路支行
注:支付培养费时,请务必备注“XXX博士后培养费”
二、联合培养单位提供开票信息
请提供《博士后培养费信息表》、博士后三方协议电子版至邮箱:bgb@hfut.edu.cn
三、相关说明
博士后培养费发票仅提供数电票,每月中旬开具一次(寒暑假除外)
四、联系方式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李老师 0551-62901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