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前培训
学校每年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的要求开展岗前培训工作。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申报人员根据人力资源处发布的开展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在所在学院(单位)报名;由各学院(单位)集中向人力资源处报送名单,参加人力资源处组织的集中理论课培训、校本培训、在线学习,考试合格后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二、教师资格认定
申报人员根据人力资源处发布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通知,提交报名材料;在所在学院(单位)现场确认相关材料;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安徽省教育厅上报材料;最后由安徽省教育厅审核与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