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申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业绩材料;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包括师德师风考核,业绩材料审核等;学校组织审核和评审工作,评审通过人员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学校予以聘任。
备注:具有博士学位的新进教师,如果工作岗位对应为教师、科研、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教管理等我校有评审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则在入职报到时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我校有评审权系列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附件)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单位),由学校组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如果工作岗位对应为我校无评审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则需参加安徽省或合肥市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取得相应资格后,再参加学校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流程
申报人员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二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审核工作;二级单位和学校组织评审,通过人员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学校发文聘任。
3.我校无评审权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及其他相关厅局、合肥市教育局的通知要求,由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图书、档案、会计、审计、中小学、卫生、药学、出版等外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评审取得任职资格后再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聘任工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分级
根据学校通知安排,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评审、公示等环节,完成岗位分级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