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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0年度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2020年12月31日之前我校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评聘条件

1.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工大政发〔2021133文件或者合工大政发〔2016148文件要求执行;

2.科研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工大政发〔2021134文件或者合工大政发2019180号文件要求执行;

3.工程、实验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工大政发〔2021135文件或者合工大政发2013164号文件要求执行;

4.高教管理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工大政发2021142号文件或者合工大政发2013164号文件要求执行。

5.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工大政发2021141号文件或者合工大政发2013164号文件要求执行。

6.其它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条件依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聘组织

学校成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各学院(单位)成立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或单位考评组,负责本学院(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公示、考核推荐工作。

四、评聘程序

1.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名,根据自身情况填写下述三份表格之一。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硕士及以下学历,已满足下列资历资格要求,申报评聘中级职务。

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且本科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专科3年);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后担任初级职务4年以上者可申报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调进学校工作一年以上,原有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现任工作岗位不符,申报评聘新岗位的中级职务。

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填写此表,经考核合格者以考核定职对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聘任初级职务。

硕士毕业,来校工作时,过去未定过专业技术职务,或虽定过初级职务但与现任工作岗位不一致的,从工作满三个月时起聘初级职务。

博士毕业,来校工作时,过去未定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虽定过中级职务但与现任工作岗位不一致的,从到校工作时起聘中级职务。

 (3)符合下列条件者填写《新调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聘任表》:

  2020年12月31日之前调进学校(包括少数毕业派遣来校的),原已具有某种专业技术职务,且与现工作岗位相符,须审查认定资格并续聘原职务(过去应填报而未填报的人员,现在应予补办)。

2.申报人员提交必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成果材料及其复印件和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诚信承诺书。

3.各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填报的职务系列与其工作岗位是否相符。同时严格核实、查验申报人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教学工作量、论文、专著、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经费、获奖、专利等材料,在相关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按诚信承诺书中的约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作进一步处理。

4.各单位公开展示申报人的材料,材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呈送给评审组织。

5.各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或单位考评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推荐意见报送学校。

6.学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开展评审工作。

7.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公示无异议者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学校予以聘任。

五、评审费

申报中、初级职务的评审费为每人100元。

缴费平台入口:进入校园网个人信息门户,点击“缴费平台”。

六、几点规定

1.请各单位有关人员认真阅读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合工大政发2013164号文件、合工大政发〔2016148文件、合工大政发〔2019180号文件、合工大政发〔2021133文件、合工大政发〔2021134文件、合工大政发〔2021135文件、合工大政发〔2021141文件、合工大政发〔2021142文件的相关内容可从学校信息门户中的办公系统“学校文件”进行查阅。

2.本次申报的评审材料必须是2020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计算任现职时间的截止期也是2020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聘任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初聘考核定职的时间从见习期满或国家规定的工作期限到达之月份算起。

3.申报者要按本人工作的主要岗位确定申报的职务系列,根据申报系列相应的条件进行评审。

4.曾经以“双肩挑”身份在我校已经评聘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现已硕士或博士毕业重新入职,必须根据自身的岗位情况,选择填写相应的表格重新申报中初职。

5.新调进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按校人字(1996)第151号文件办理。不转系列的应填写《新调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聘任表》;转系列的应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重新评审。无论校外调入或校内调动,凡转换了工作岗位,现岗位与原有任职资格不符的,原则上都应转评并聘任新的职务,尤其是转到我校无评审权系列职务的,必须转评后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

6.申报人员若学历、资历不符合学校规定的要求,或基本业务条件略有欠缺,但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得到本学科专家的公认,经单位申请报经学校批准后,可参加评聘。

七、时间安排

10月29日,学校发布通知,各单位布置此项工作。

10月29日-11月4日,申报人员填写各种表格,并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到单位。

11月5日-16日,各单位审核、公示申报材料,考核并确定推荐名单。

11月17日,各单位将《2020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纸质和电子版)及评审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邮箱:szk@hfut.edu.cn)。

11月23日-24日,申报人员在学校缴费平台上交纳评审费。

11月25日-12月6日,学校评审、公示、聘任。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62901085,办公室:二号行政楼424室。

2020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所有相关附件材料.zip

 

                     人事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