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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8 浏览量: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热烈庆祝第 42 个教师节,大力宣传践行教育家精神优秀教师典型,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推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师德违规、负面舆情等情况,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

(二)工作实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在职教师,一般应具备市厅级以上表彰等荣誉基础。重点推荐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卡脖子问题、扎根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以匠心育人培养大国工匠、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用爱心守护 折翼天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投身援疆援藏教育帮扶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

(三)面向基层一线。推选工作要注重挖掘长期扎根一线、潜心教书育人、模范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的优秀教师典型,特别是基层教师和青年教师中的模范代表,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已获党和国家功勋荣誉称号、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人物系列称号以及全省教书育人楷模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二、推荐程序

(一)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名人选,须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

(二)学校在学院(部)推荐的基础上评选推荐1人,报安徽省教育厅。

(三)安徽省教育厅从各地各高校推荐的人选中评选出10“2026年度安徽省教书育人楷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遴选推荐。

(二)严把质量关口。各学院(部)要严格推选标准,对推荐人选的信息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把关,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人选应能够代表新时代教师队伍的高素质、专业化水平,事迹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三)严肃推选纪律。各学院(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评选推荐程序,严守评选纪律。对未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对在推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612日前将《2026年度安徽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2026年度安徽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以及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要有题记、二级标题,字数在5000字以内)电子版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二号楼430室)。


 联系电话:0551-6290108862901902

 邮   箱:jgbszk@hfut.edu.cn


附件:1. 2026年度安徽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 2026年度安徽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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